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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岁钱之争:真正没“长大”的,或许是这届家长

2026-02-22 15:19:19来源: 钛媒体

文 | 冷眼观天国人过春节,家庭中总绕不开两件大事:一是长辈笑盈盈地给孩子派发压岁钱,二是父母紧接着让孩子如数上交这份"意外之财"。这两天,"妈妈让孩子上交2万元压岁钱"的热搜,第N次将这桩持续多年的家庭争议推至公共讨论的聚光灯下。我向来对家庭类话题跻身热搜榜持审慎态度,但此次"家长索要压岁钱"的争议,倒值得细细一议。其堪称中国社会转型期代际财产观念冲突的典型切片:表面是红包归属的拉锯战,内里却暗涌着权利边界的叩问、代际关系的重构,乃至公民财产意识启蒙的深层命题。首先必须明确,未成年人依法享有财产权,这是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。长辈给予未成年人压岁钱的行为,在法律上构成赠与合同关系。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当长辈将压岁钱交付给孩子,所有权自交付之时起转移至未成年人名下。父母代为接收的行为,性质上是临时保管,而非所有权的转移。压岁钱属于未成年人个人财产,不是家庭共有财产,更不是父母的财产。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分“年龄大小的’。民法典第十三条明确规定,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,具有民事权利能力,依法享有民事权利,承担民事义务。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。这句话意味着,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与一位百岁老人,在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上是完全平等的。年龄大小、心智成熟程度,不影响权利享有的资格。未成年人财产权的法律基础,就建立在这个平等原则之上。现实中存在的“压岁钱”争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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